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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案例
心脏猝死
患者邹某,男,55岁,因肾结石到邵阳市某某中心医院就诊,该医院为患者行结石手术,术后5天左右,患者突然死亡。患者家属多次和医院协商,但是未获得医院任何赔偿。经卫计局调解,双方委托湘雅医院进行尸体检验,尸检结果为心源性猝死。此后,患者家属再次和医院协商,仍然未获得赔偿。家属委托我方进行处理,我方对病历资料进行深入研究,认为医院存在过错,此后我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依法抽签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院进行鉴定,我方参与听证会,依法发表了陈述意见,经过鉴定,医院承担责任,我方陈述意见全部被采纳。此后,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。